湘西州检察院案管办来泸调研案件质量工作
2024-11-08 16:04:4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刘华波 | 点击量:932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华波)11月7日,湘西州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唐莺、四级高级检察官刘容等一行3人深入泸溪县检察院就案件质量工作开展调研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斌,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袁士博,各业务部门主任、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泸溪县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谭雪梅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院今年来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简要汇报。唐莺听取工作汇报后,对泸溪县检察院案件质量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案件质量、数据质量、听证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对案件质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性的指导。
刘容对泸溪县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日常监管工作进行了详细指导。随后,参会人员就最高检提出“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后,基层院如何一体化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落实高质效办案要求,发表了意见建议,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研讨。
最后,张斌检察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州检察院案管办调研组来泸溪县检察院开展调研座谈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和培训机会,大家要认真学习,把好案件质量关。一要切实转变思想理念,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持续优化检务管理、抓实内部管理,强化队伍管理,提升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水平。二要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症结”,有针对性地补齐弱项、做优强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要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从案到人的闭环管理。
责编:李颖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